訪客須知及守則
為保護亞洲協會香港中心(下稱“中心”)內的歷史文物,並讓訪客可以舒適愉快地欣賞這個遺址,請留意以下事項。
有用提示
- 訪客必須遵從所有工作人員、導賞員及警衛所提供的指示和說明。
- 請保持中心設施清潔及狀況良好,切勿塗污或毀壞任何設施、展覽品及周遭自然環境。
- 為塑造安靜及宜人的環境,訪客應盡量輕聲細語,避免影響其他訪客。
- 在麥禮賢夫人藝術館與麥禮賢劇場內必須關掉手提電話或傳呼機。
- 麥禮賢夫人藝術館與麥禮賢劇場內,均禁止飲食(包含口香糖、糖果等)。
- 十五歲以下兒童須由一位十八歲或以上的成人全程陪同參觀。
- 本中心設有無障礙設施和服務方便殘疾人士。
- 禁止攜帶動物進入本中心(導盲犬除外)。
- 本中心內(包括戶外區域)嚴禁吸煙。
- 本中心保留拒絕或驅逐任何行為不當的訪客的權利。
隨身物品
- 行李箱、隨身行李、特大背包及音樂器材,均禁止攜帶進入本中心,也不得寄存於接待處。
- 所有大背包、大型雨傘及運動器材運動器材均須寄存於接待處。
- 本中心禁止使用拍攝射燈及三腳架。
- 過大或慢跑嬰兒車均禁止進入中心。
- 本中心有權在訪客出入藝術館時檢查其手提包及背包。
- 任何攜帶危險物品之訪客均須先進行安全檢查,其中包含易燃物體、侵蝕性物體、有毒物質,和天然氣筒等。
攝影
- 中心內只可以進行私人及作非商業用途的攝影及錄影。
- 禁止於特別展覽或貼有“嚴禁攝影”標示之範圍內進行拍攝。
- 所有在中心所拍照片及錄像不得以發行、販售、複製、分發或以其他商業模式利用。
- 為避免打擾其他訪客,中心不允許婚紗照、畢業照或其他造型照拍攝等。
- 本中心有權沒收和/或撤收回於中心內拍攝之允許。
有關傳媒及其他拍攝活動(包括攝影及電影或視頻項目錄影等)查詢或申請,請與我們的傳訊部聯絡:[email protected]。
素描
- 訪客可於本中心任何地方(麥禮賢夫人藝術館除外)作鉛筆素描。在麥禮賢夫人藝術館內舉行的導賞團及節目進行素描需要得本中心予准後。
- 得本中心予准後可在本中心安排之導賞團及節目內使用蠟筆、粉蠟筆和炭筆進行素描。
- 禁止使用原子筆、墨、簽字筆、鋼筆或水彩作素描。
- 當進行素描時,請勿對中心內的訪客流動造成阻塞。
- 當訪客流量大時,本中心有權適度調整其素描政策。
失物認領
所有在中心內拾獲之財物皆會被記錄並存放於正門接待處。所有失物均會被保存最多三個月,期限屆滿後,本中心會將其失物作出處理、回收、或捐贈予慈善團體。如訪客在本中心遺失物件,請前往正門接待處報失或致電 +852 2103 9511。
備註
以訪客身份進入中心後,您確認您的參與是自願的,在參觀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攝錄並授予本中心非獨家的、免版稅的、永久的、可轉讓的、不可撤銷及無限制之權利,以任何方式使用、複製、發行及展示於世界各地任何媒體就是次參觀所製作之任何報告、圖像、錄像或其他版權物品。亞洲協會香港中心亦有權分許他人該等權利。
通過登記參加香港亞洲協會中心的活動,你已同意並理解你可能在活動期間被拍攝照片、錄影及/或採訪,並用作與活動相關、宣傳及/或香港亞洲協會中心其他工作的用途(包括作存檔用途)。 通過登記參加此活動,你同意永久授權予香港亞洲協會中心非專屬、免版稅、無限制,以及以任何方式或媒介(包括網站、報章、社交媒體、出版物、電視和 電台等),使用、複製、發佈及/或展出你的影像(錄像/照片)及/或聲音(影片攝錄、錄音聲帶或其他形式),並同意香港亞洲協會中心可根據其決定授權其他亞洲協會中心以及亞洲協會中心的夥伴團體/合作單位使用。如果你希望查閱你的影像/聲音檔,及/或不希望香港亞洲協會中心及/或我們的夥伴團體/合作單位使用你的影像/聲音檔,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活動參加者有責任向我們在場的工作人員提出其意願。不過,內容一旦發布便不可移除。通過登記參加此活動,你同意已發表的內容可以繼續流傳,而收集到的材料在適用的法律及法規容許的情況下可能會一直存檔於香港亞洲協會中心以及香港亞洲協會中心攝影師的資料庫。